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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长办公室信访工作条例

时间:2015-06-08 11:24:10 来源:本站编辑 作者:本站编辑 阅读:

一、信访工作主要职责

1、受理来信,接待来访。积极向信访人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及时、公正地解决信访人反映的问题,切实维护信访人合法权益。

2、认真做好信访工作,对发现的突发性群体上访苗头,要及时制止并加强疏导,妥善处理,主动化解矛盾,防止事态扩大,努力把问题解决在院长办公室。

3、定期对信访情况(不包括纪检信访)进行综合分析,及时向校党政领导提供信访信息报告。

4、根据院党政领导指示,协助并负责督促、检查有关信访事项的落实情况;协调解决有关综合性信访问题。

5、负责重要信访函件的管理、归档工作。

6、向信访人提供有关信访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咨询服务。

7、负责处理职权范围内的信访问题和办理上级信访部门交办的信访案件。

二、信访工作范围

1、处理师生来信:

(1)反映一般性问题的来信,由承办人了解情况后,及时处理,涉及其他部门的应及时转交相关部门。

(2)涉及干部违纪问题的信件,及时转交纪检监察部门调查处理。

(3)对上级领导机关的交办件、急件应及时送交院有关领导亲自阅批处理。

(4)一般情况下对匿名信不作处理。如果信中反映的情况重要且提供的线索清楚,应进行登记并研究处理。

2、接待师生来访

(1)对来访者要做到态度和蔼,文明接待,认真听取并记录来访人意

见,同时受理来访人递交的有关书面文字材料。

(2)对来访者提出的问题,已有明确政策规定的应认真负责地给予解答。不符合政策的要求或因条件所限目前暂时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向来访者耐心说明情况,积极做好疏导工作。

(3)对来访中反映涉及有关职能部门的一般性意见,要及时与有关部门进行联系,了解情况,协调解决并根据规定将处理结果进行反馈;对涉及部门较多的问题,要及时向院有关领导汇报、请示,之后再作处理。

(4)遇5人以上人数较多的集体来访,有可能造成较大影响的突发性紧急来访,应立即报告院主要领导,并协调相关部门迅速处理,防止不良影响的发生和扩大,切实做好稳定工作。

(5)来访中凡属有关职能部门业务范围内负责解决处理的问题,由有关职能部门指派专人负责接待处理。

(6)遇无理纠缠,严重干扰影响领导和办公室正常工作秩序,其行为已超出正常来访范围的,除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外,必要时应及时与院保卫处联系,以避免事态扩大和恶化。

(7)对电话来访,要认真听取当事人所反映的问题,做好电话记录,并请对方说明联系办法,做好回复工作。

三、来信、来访处理程序

1、来信处理程序

拆封→阅读→编号登记→报转或批转→督办处理→回复

2、来访处理程序

登记→听取意见→解答政策→请示→处理→答复